日前看到这样一篇关于促销的文章,文章中说,河南省淇县一家乳制品厂,最近公然将自己的一种冷饮商标命名为“北约导弹”。
真是让人不可思议,厂家耍促销花招,竟然标新立异到如此程度。要知道,在地球的一角——南斯拉夫领土上北约导弹正耀武扬威,到处狂轰滥炸,而多少无辜的南斯拉夫人民躲犹不及地惨死在北约导弹之下,更让中国人不能忘却的是,一个多月前,我国驻南使馆也不明不白地遭到了北约导弹的轰炸,邵云环、许杏虎、朱颖三位烈士正是因此而遇难。
真不知该厂的领导用意何在?把冷饮冠名为北约导弹,是在提醒消费者“北约导弹”罪大恶极,还是在赞赏和宣传北约导弹呢?假如是前者,其用意应是告诫人们不要“使用”北约导弹,那么这种促销的市场价值又何在呢?若是后者,像该文中所说,这无疑是想让一个个消费者“饮弹”,这是否是在宣扬暴力,崇尚霸权和战争呢?而且,我也想告诫该冷饮的命名者,南斯拉夫人民若知道“北约导弹”在中国畅销的话,这将会严重伤害两国人民感情的,也是违反我国的“广告法”的。
作为消费者,我们拒饮“北约导弹”!